一次性移轉訂價明年上路 海關提供配套措施

財政部關務署。(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跨國企業一次性移轉訂價新制預計明(2020)年上路,將不僅鬆綁企業一次性移轉訂價的認定外,包含關稅營業稅貨物稅納入可後通盤調整範圍海關因此也訂定配套措施,最重要是企業要在貨物通關時依規定填報代碼,否則不受理事後補、退稅的申請。

所謂的「移轉訂價」是跨國企業在國外設有很多子公司分公司,之間也會頻繁的交易,這些交易也會先約定好買賣價格;但是因爲各國的稅率不同,所以企業也會透過調整訂價、利潤轉移來減輕稅負負擔,獲利最大化,通常在符合常規交易、合理的範圍內,企業可合法進行「移轉訂價」。

但是實務上企業常因預期市場因素,導致需進行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符合常規交易原則,降低集團重複課稅風險。財政部過去針對一次性移轉訂價,是以個案認定,並訂定嚴格標準,但隨着國際經貿越來越頻繁,且範圍僅限所得稅。但是財政部今年11月發佈解釋令放寬規定,只要符合一定條件,跨國企業可在會計年度結束前,進行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可一併調整營所稅、關稅、營業稅及貨物稅。

海關在貨物通關時,會代徵關稅、營業稅、及貨物稅,爲了配合新規定,海關訂出相關的配套措施。包含,現行海關對通關貨品覈定期有6個月,超過期限就不能夠調整;但是未來跨國企業只要繳納保證金,就可以在會計年度結束後,次年的1月31日申請最終覈定的完稅價格,進行補稅或者退稅,所以企業在通關時要記得在特定的欄位填報代碼,否則事後不受理。

之後在會計年度結束次年1月31日前,檢送「營利事業會計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覈定申請書」、交易合約、正式商業發票付款單證等資料,向海關申請覈定完稅價格。關務署說,如果資料有誤文件不齊或另須補充資料時,海關將通知申請人於15日內補正文件資料;海關會在4個月內完成核定,必要時可延長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