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保育聯合查緝 新北動保處查扣13龜
新北市動保處與警方組成聯合小組,前往雙溪區民衆王姓夫妻住處進行聯合查緝。(葉書宏翻攝)
新北市動保處與保七總隊第9大隊、保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組成聯合小組,前往雙溪區民衆王姓夫妻住處進行聯合查緝,現場共查獲食蛇龜、柴棺龜等13只保育類龜種,目前全數由動保處帶回安置,王姓夫妻則由保七第9大隊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據報新北市雙溪區王姓夫妻違法獵捕、飼養保育類食蛇龜,9月27日動保處與保七總隊所屬第9大隊、刑警大隊進行聯合查緝,於王嫌車庫的水族缸中發現共飼養保育類食蛇龜1只及柴棺龜12只。王姓夫妻表示,這些龜都是今年端午節前後,陸續在住處旁的溪澗捕獲,覺得有趣就抓來養在車庫的水族缸內,不知此舉已違法,後續13只保育類烏龜由動保處帶回暫時安置,王姓夫妻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由保七第9大隊移送偵辦。
動保處表示,食蛇龜和柴棺龜都屬於珍貴稀有野生動物,兩者皆面臨棲地消失及龐大的盜獵壓力,近年來食蛇龜因被大陸當作商品炒作,造成臺灣食蛇龜盜獵、走私問題嚴重,柴棺龜喜愛生存於水田或埤塘,隨着土地利用方式改變及道路開發造成棲地切割,適合柴棺龜的生存環境漸漸消失,加上生活環境與人類活動高度重疊,使得柴棺龜容易遭到違法獵捕。
農業局長李玟呼籲,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任何人不得隨意騷擾、捕捉、虐待、或飼養保育類野生動物,違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民衆在購買龜、蛇等動物做爲寵物時,應注意是否爲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動物來源是否合法,以免惹禍上身。如發現有違法獵捕、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之行爲,可撥打1999專線或(02)2959-6353通報動保處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