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在臺中酒駕 謊報友人年籍罪加一等!
▲反酒駕!飲酒後請找「指定駕駛」。(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片)
在卡拉OK小吃部工作的大陸籍林姓女子,前天(20日)凌晨酒後騎機車遇交通大隊第一中隊員警攔檢,尚未取得臺灣身分證的林女謊報顏姓友人年籍,被警方視破,昨天(21日)將她依公共危險及僞造文書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交通大隊第一中隊員警前天凌晨在大雅區雅潭路4段執勤時,發現一輛重機車蛇行、騎士且未戴安全帽,員警將其攔下盤查,自稱姓顏女騎士滿身酒氣,員警施以酒測,她酒精濃度達0.32mg/l,訊後將案卷及顏女送豐原分局偵查隊。
值日小隊廖偵查佐見該女子不斷哭泣,未帶身分證,身上亦無任何證明文件,員警遂利用刑事指紋機確認身分,查出她是大陸浙江籍的林女(45歲),於95年以結婚名義來臺,設籍在桃園中壢市未與丈夫同住,目前住大雅區,在卡拉OK小吃部工作,平日工作需飲酒,致酒駕遭員警查獲。
林女自稱來臺多年尚未取得臺灣身分證,因知酒駕會罰很多錢,自己經濟又不寬裕纔會向員警謊報朋友年籍資料,警方已將她依公共危險及僞造文書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新聞來源:民衆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