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女子搭公車丟手機 員警竟讓失主對乘客搜身
▲廣州一名女子搭公車遺失手機,員警竟讓她對乘客搜身。(圖/翻拍自南都網)
公車上有人丟了手機,員警竟同意失主對其他乘客搜身。19日下午2時許,廣州一輛836路公車停在南方報社門口,前門緊閉後門大開,兩名員警和一名臉色焦急的女士正對車上的乘客逐一搜身,行人紛紛駐足觀望這一幕。
南都網報導,黃女士本打算在南方報社站下車換乘,經過廣州大道中車站時,她接了個簡短的電話,但車還沒靠站,就發現放在手提包裡的手機不見了,她立刻叫司機停車報警,10分鐘後員警到場。
「一站不到的距離,車門沒開過,小偷肯定還在這。」黃女要求看監控錄影,卻被司機告知,需有電腦才能提取錄影觀看。「女士你來搜,我搜男的。搜完的先下車等着」,在員警的允許下,沒有執法身份的黃女竟執行起員警的職務。
爲了省時間,搜身對象主要是站着的人。「對不起,打擾了。」黃女對每一個被她搜完身的女士道歉,15分鐘後,車下已站着10多位乘客,有些等得不耐煩,已去前面車站改搭其他車。5分鐘後,員警也放棄搜索,要求黃女回派出所錄口供。
女失主是否有權對其他乘客進行搜身?廣東大同律師事務所主任朱永平律師表示,搜查權是員警特有的,不能委託給他人行使;即使員警沒有委託女失主進行搜查,但亦未對女失主的行爲作出制止,即代表默許,這也違反員警的行爲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