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將在全市範圍內收購90平方米以下的存量商品房作爲保障房

11月18日,廣州安居集團發佈公告,將收購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要求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收購將遵循市場化、法治化、雙方自願等原則。

公告稱,爲深入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構建“保障+市場”住房供應體系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工作思路,遵循市場化、法治化、雙方自願等原則,廣州安居集團有限公司擬徵集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項目。

徵集範圍是廣州市內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房源,房源所屬項目周邊交通便利、配套設施較爲齊全。徵集條件一共有五條:一是資產負債和法律關係清晰;二是已取得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三是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四是房源權屬清晰可交易,不存在查封登記、異議登記等限制,存在抵押等權利限制的,應取得相關權利人書面同意;五是優先選取整棟或整單元未售、可實現封閉管理的樓棟項目。

廣州安居集團有限公司或其下屬廣州安居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廣州安居住房置業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將作爲收購主體實施收購。(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