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超大…澎湖空難後3天離職 空姐判賠復航11萬元
▲復興航空澎湖空難造成48死,空姐不敢飛,離職遭判賠11萬元。
復興航空近年來發生2次重大飛安意外,不少空服員因爲害怕安危選擇離職,其中張姓前空姐在澎湖空難後3天后離職,被複興航空追討30萬違約金;臺北地院法官賠她須賠償11萬元,全案可上訴。
復航於103年7月發生澎湖空難,隔年2月又發生臺北基隆河空難,共造成92名旅客和機組人員死亡,造成復航空服人員極大心理壓力,有15名空姐因無法負荷而陸續離職,但因她們在進入復航曾籤立任職未滿3年離職,必須負擔共30萬元的違約及懲罰性賠償合約,復航依據合約向她們提告求償。
其中張姓空姐在空難後3天離職,她懷疑復航對飛安欠缺重視,依照勞基法,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不用賠償;復航認爲,訓練空服員費用龐大,當初就規定至少服務3年。
法官衡量後,認定張姓前空姐無法舉證工作風險,增加到難以忍受的地步,認定她違約離職,但考量他服務1年11個月,判賠11萬75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