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半夜扮“鬼子”被警告 不依不饒喊“開除”就過了
好的教育應該是家校聯合,有耐心地引導人、塑造人,而不能動輒“開除”、拋棄人。而對於尚處在青春期、未成年的學生來說,尤需如此。
“高一,X班,某某,男,於9月15日晚在宿舍扮演‘鬼子’,大喊大叫,嚴重影響了其他同學的正常休息……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該生嚴重警告處分。”日前,一份落款爲陝西咸陽某中學的“佈告”出現在網上,被調侃爲“迷惑行爲”。該校王姓教師9月27日坦承確有此事,因用詞不當,目前已將佈告撤掉重新發布。而面對一些網友應該開除學生的說法,他稱學校的出發點是爲教育學生,處罰也應掌握尺度。
頭頂毛巾戴帽子,手拿衣架披牀單,半夜12點演“鬼子”……網友只要稍微一“腦補”,就能想到其行爲的“迷惑”和荒唐之處。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公共地方,哪怕是“扮演”正面角色,都不應打擾他人正常休息。更何況,這出“戲”上演的時間,還是半夜。從這些情節看,該學生被通報處分,不算冤枉。
另一方面,由於該學生“扮演”的角色很容易觸痛國人的苦難記憶和集體情感,酌情提升處罰力度也在處理邏輯之中。一來,休息時間故意打擾他人已突破了校規校紀;二來,如此行爲也容易在學生中引發爭議,或產生不良示範。因此,學校重申紀律和邊界,視情況依校規校紀給予該學生嚴重警告,算是情理之中。
而真正引發網友爭議的,是懲罰尺度的問題。有聲音認爲學校對該學生的處罰輕了,應該“開除”。面對這樣的聲音,學校在堅持給予該學生嚴重警告處分的同時,詳細還原事件始末,解釋了並未加碼處罰的原因。比如,王姓老師對媒體說,自己也注意到了網絡上的一些聲音,但學校出發點是爲教育學生,處罰也應掌握好尺度。“要讓他知道這一點,如果將來作爲成人走上社會再這樣做,可能就沒人原諒他了”,“孩子犯錯,確實是處理孩子,但實際上目的是更好地服務孩子。”
可以說,圍繞該事件的爭議也是對教育的功能和本質的一次聚焦討論。教育的目的和邊界是什麼,教育是否應該寬容學生在一定範圍內的錯誤?相信答案是肯定的。
究其根本,教育是教書育人的事業,除了教書,更重要的是育人。學校和教師的存在,就是向學生傳道授業解惑的同時,要在非常具體瑣碎的學習生活中,通過言傳身教,幫助學生塑造健全人格,引導學生實現人生價值。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社會上的罪犯犯下大錯,都還有“從寬”和贖罪的可能,更不用說這是一名未成年的高一學生。
從報道來看,該學生的行爲本身很難說有明顯的惡意,也並沒有對學校和社會造成顯見的嚴重後果,只要學生本人意識到錯誤並願意改正,給其繼續接受教育的機會,就應當是教育管理者的權力,也就是說,好的教育應該是家校聯合,有耐心地引導人、塑造人,而不能動輒“開除”、拋棄人。而對於尚處在青春期,未成年的學生來說,尤需如此。
這些年,我們的確有見到個別大學生出於種種原因,在公開平臺發表相關不當言論,或個別成年人做出相關不妥行爲,最終被嚴肅處理的案例。但只要理性對比分析便不難發現,咸陽這名高一學生的行爲,與上述事件相比有本質區別。因此,筆者更樂見教育管理者的寬容和耐心,但同時也要提醒家長和學生,銘記歷史,尊重他人權利,是任何時候都不能忘記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