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妹喊「愛了你23年」 人夫秒暈提離婚 正宮索賠百萬敗訴
新北一名人妻控訴,丈夫的國中學妹介入她的婚姻。(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鄭姓女子先前發現丈夫與國中學妹許女外遇,氣到簽字離婚又複合,事後不甘婚姻遭破壞,控告許女求償百萬。新北地院審結,認爲鄭女無法證明是許女糾纏人夫,判敗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鄭女主張,於2010年間與丈夫結婚,後來丈夫與國中學妹許姓女子聯繫上,稱許女愛了他23年,她爲此氣到簽字離婚,但僅離婚40天,丈夫就回頭求和,心軟之下兩人再度複合結婚。
鄭女表示,許女於2014年間主動聯絡丈夫,相約吃飯,當時許女就知道丈夫已婚,另根據丈夫的Google定位紀錄可知,丈夫曾10度前往許女的住處,還有一同前往觀看電影及入住旅館的紀錄,此外,2人出遊時,許女會主動擁抱丈夫,稱於高中就已深愛丈夫20幾年,還說出「既然你們已經沒有感情就跟你老婆離婚、你要離婚我們才能光明正大在一起」的離間話語等,均可顯見許女已經侵害她的配偶權甚鉅,依法向許女求償100萬元。
對此,許女稱,她與人夫是國中校友,畢業後20餘年都未曾聯絡,鄭女所稱2014年她曾聯繫人夫的言論,並非事實,且人夫是因爲鄭女外遇才離婚,與她無關。
新北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鄭女提出了丈夫的手機Google定位紀錄,但無法證明2人有不當交往,再者人夫稱是收到許女的告白,一時糊塗才離婚等,法官勘驗證據後認定,此案是因人夫先聯繫許女,現有證據難以證明許女曾迴應人夫的追求,故判鄭女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