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人夫泡湯卷婚外情挨告!曾格爾撤回上訴 確定要賠正宮30萬

▲曾格爾當時與父親赴北檢出庭,近日傳出撤回上訴決定,確定要賠30萬元。(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曾被稱爲「登山女神」的曾格爾先前與富商陳坤保傳出婚外情,被正宮「公關女強人」嶽啓儒提告索賠200萬元,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曾格爾須賠30萬元;曾格爾原本不服結果,上訴二審,未料曾格爾近日決定撤回上訴,確定認賠30萬元。

曾格爾被控於2022年8月間,單獨和陳坤保到知名溫泉飯店「三二行館」開房泡湯,不僅違反當時新冠肺炎防疫期間的隔離規定,還被正宮嶽啓儒從陳男的平板電腦揪出2人互傳「昨晚沒防護,記得買藥吃」等曖昧對話,嶽啓儒截圖存證後於2022年底提告,主張配偶權遭曾格爾侵害、求償精神慰撫200萬元。

陳坤保出庭坦承與曾格爾有「肢體上親密接觸」,自稱一時意亂情迷。曾格爾始終喊冤,堅稱陳男自稱已離婚、很孤單,她陪陳男到「三二行館」吃飯,並沒泡湯共宿,更與陳男絕無親密關係。但證人揭穿曾格爾狡辯,指陳男夫妻和曾女不止一次在朋友聚會碰面,陳男也公開介紹嶽女是他太太。

法官指曾格爾與陳坤保互傳的訊息裡,曾提到「你(陳男)又不是單身要怎麼但我去(出國)」,可見曾格爾辯詞不實在,且2人討論共赴「三二行館」時,提到「要不要住日式套房泡湯」、「能不能在房間用晚餐」,顯然用餐之外還泡湯與住宿,且互相碰觸身體私密部位,一審據此判決曾格爾須賠30萬元。

一審判賠後,曾父曾國良揚言不上訴,「等拿到單子(判決書)會去繳,爸爸埋單!」但曾格爾仍上訴二審。而一審判決嶽啓儒得針對自己勝訴部分聲請假執行,她查出曾格爾在北市有薪資酬勞,因此向北院聲請假執行;曾格爾也因此赴北院繳納30萬擔保金,聲請免爲假執行。未料近日曾格爾撤回上訴,確定要賠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