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防堵改造槍 警政署:持模擬槍零件限期報備或繳銷

爲防堵模擬槍零件改造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今年1月3日修正公佈納管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內政部本月12日會銜經濟部公告查禁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警政署說,民衆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截至明年2月12日,應儘速向警方申請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

警政署表示,期限屆滿前,攜帶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及身分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警察局、分局或派出所辦理報備持有,刻印辨識碼後可繼續合法持有;若自願繳銷,可向任一警察局、分局或分派出所辦理。

警政署指出,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未於期限前完成報備,可處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

警政署說,修法防堵不法分子「化整爲零」,利用模槍零件改造具殺傷力槍枝,危害治安,警方持續加強肅槍,保障民衆安全。

警政署說,民衆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截至明年2月12日,應儘速向警方申請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圖/警政署提供

警政署說,民衆持有模擬槍主要組成零件,截至明年2月12日,應儘速向警方申請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圖/警政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