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槍11日報繳截止 永康警隔天立破改造手槍
永康警方攔查顏姓男子持毒且改造槍枝。(永康警分局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永康警方攔查顏姓男子持毒且改造槍枝。(永康警分局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鑑於國內非法槍枝多改造「操作槍」,爲保障修法前合法擁有操作槍的民衆權益,12月11日前向警方申請報備,即可合法擁有操作槍,報繳期限11日截止,永康警分局隔天就攔查到顏姓男子以毒品掩護持有未報繳操作槍,起獲非制式手槍1把、子彈5發,初步鑑定具殺傷力,全案詢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永康派出所12日擔執行危險駕車勤務,於永中街上發現37歲顏姓駕自小客車佔用車道違停,隨即實施交通稽查,並對顏姓駕駛查證身分,所長莊大成發現前車乘客座有K盤1個,顏嫌自知難逃法網,主動交付安非他命及愷他命各2小包,企圖以毒品掩護持有槍枝事證,經警方搜索其車輛,果真於前乘客下方起獲非制式手槍1把、子彈5發。
臺南市警局長詹永茂今天前往查緝到槍枝的永康派出所頒發破案茶,他說,員警勇於任事的精神、盡忠職守,實屬不易。
永康警分局長呂世明表示,目前國內查獲非法槍枝,來源多以「操作槍」加以改造,顯示此類槍枝嚴重戕害社會治安,爲保障修法前已合法擁有操作槍民衆之權益,設有法定6個月寬限期,如今寬限期限已過,違法持有者最高可處罰鍰20萬元,請民衆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