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修草案:論文代寫人最高可罰100萬元最低20萬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因應國際人才流動頻繁,爲了確保畢業生素質行政院16日通過「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未來要處罰論文代寫人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越來越多業者加入論文代寫業。(圖/翻攝自Google)

草案增訂條例包含,未來體育類碩士班碩士論文,可以用作品成就證明等連同書面報告、或是以技術報告代替,若是比較傾向實務經驗的碩士班,學生論文也可以用專業實務報告來替代學術性論文,至於名譽博士學位的頒授要件審查委員會的組成及審查程序,開放各大學自訂、刪除報請教育部備查規定,以符合大學自主精神

爲了落實大學學術自主精神,草案制訂條例不僅讓各校有更彈性的論文形式可選擇,也開放各校自行訂定學位名稱,提教務相關的校級會議通過後就能實施,無須報請教育部備查,

另外,由於論文代寫情況越來越嚴重,因此行政院新修草案增訂,以廣告口述宣傳或其他方式,引誘代寫(制)論文、專業實務報告、作品、成就證明、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及實際代寫(制)的行爲人負責人等,將被處以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