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安之亂 行政院前院長點出貸款爭議關鍵

行政院前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沖(圖/吳靜君攝)

行政院前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沖今日發文,談及近年幾項重大議題,包含淨零碳排、最低工資調整,以及新青安之亂。他提到,新青安貸款鬧得幾乎動搖國本,不但財政部出面、傳聞禁貸令,連總統、行政院都喊話出面邀喝咖啡,徒增輿論話題。

陳沖指出,有趣的是,儘管外面人仰馬翻,依照OECD公股事業公司治理準則,應負全責的銀行董事會卻悶聲不響;而依OECD規定應尊重董事會的行政部門,反而敲鑼打鼓,看在OECD眼中,是該莞爾?還是哭笑不得?

數月前,陳沖指出,指出許多措施用意或許良善,但執行方法偏差,建議政府對新青安貸款,不妨參照OECD規定思考幾點:

一,公營銀行貸款須經行政院會通過,是否符合OECD準則第二、三條的宗旨?

二,公營銀行業務由財政部直接號令施行,是否違反OECD第二條B、C及第三條C的規定?置董事會於何地?獨立董事有無表示異議?

三,對公營銀行補貼利息,有無違反準則第三條C、F的規定?

四,辦理新青安貸款,如影響損益,對其他股東或同業,有無違反第四條之虞?

五,去年迄今,八行庫新青安貸款已辦理至少超過五百億元,對其他客戶有無產生排擠?

六,公營銀行董事會有無依照第五條辦理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