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埤鄉長潘和源違反選罷法判刑確定解職 3個月完成補選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前年以無黨籍參選,卻高掛「全力支持民進黨唯一提名」的布條,被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一審獲判無罪,二審逆轉判8月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潘確定入獄;屏東縣府表示,收到判決書,潘河源將解職,解職日從宣判日起生效,縣府將派代理鄉長,3個月內完成補選。
新埤鄉長潘和源今上午9點半出席新埤鄉綜合休閒公園改善動土典禮,當時潘和源還不知相關判決,新埤鄉公所團隊課室主管全一起出席迎接縣長周春米。
對於判決確定入獄服刑,潘和源中午接電話時表示,不清楚,他的女兒在一旁接過電話,並表示,還沒收到判決書。
潘和源前年以無黨身分參選新埤鄉長選舉,他的胞妹爲助選,委託印刷廠印製競選布條,印刷廠便以潘和源之前委託製作的手搖旗等文宣品資料,爲潘和源設計競選布條,布條上除印有潘和源姓名、人像及新埤鄉長候選人等文字、圖像外,布條上方還印製「全力搶救民進黨唯一提名」文字。
潘和源的胞妹以口述告知布條內容,潘和源得之後僅將「全力搶救」文字,改爲「全力支持」,再由胞妹回傳給印刷廠,並同時訂購50條布條,事後再指示胞弟、胞妹開車於新埤鄉鄉內各村,懸掛競選布條。當時一同競選對手林愛玲發現,報警處理,潘和源和胞弟、胞妹被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潘和源近年官司纏身,除違反選罷法,他還涉違反人員進用,用不符機要薦任何男、潘男,以臨時人員擔任薦任課員工作,讓符合資格陳男爲機要薦任課員卻從事文書、清潔工作,何男、潘男從中領取差額薪資。檢方起訴前任鄉長林志成、現任鄉長潘和源共6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兩人否認,毫無悔意,檢方建起法院從重量刑。全案法院審理中。
屏東縣新埤鄉長接連出事,前鄉長何耀榮任內浮報加班費遭法院判刑,接任鄉長林志成、潘和源濫用人事,調換薪資手法乾坤大挪移,鄉鎮長接連出事,地方嘆,法治觀念太薄弱。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今上午9點半出席新埤鄉綜合休閒公園改善動土典禮。記者劉星君/攝影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今上午9點半出席新埤鄉綜合休閒公園改善動土典禮。記者劉星君/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