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政通〔2024〕8號 新密市人民政府關於落實新密市2023年度第十一批鄉鎮建設用地的通告

《鄭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於新密市2023年度第十一批鄉鎮建設用地的函》(鄭自然資函〔2024〕40號)批轉的《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新密市2023年度第十一批鄉鎮建設用地的批覆》(豫政土〔2024〕401號),已於2024年4月3日對新密市2022年度第十一批鄉鎮建設用地批覆,批准新密市徵收集體土地5.5649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現將經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主要內容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新密市2023年度第十一批鄉鎮建設用地。

二、徵收土地用途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三、徵收土地位置

1.青屏街街道辦事處長樂路居委會集體土地以東、長樂路以西、青屏街街道辦事處長樂路居委會集體土地以南、青屏街街道辦事處長樂路居委會集體土地以北;

2.青屏街街道辦事處長樂路居委會集體土地以東、長樂路以西、青屏街街道辦事處長樂路居委會集體土地以南、青屏街街道辦事處長樂路居委會集體土地以北。

四、被徵收土地權屬及面積

1.城關鎮:東街村0.0183公頃;

2.青屏街街道辦事處:長樂路社區5.5466公頃。

五、徵地補償標準

徵地補償安置標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徵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3〕28號)規定執行;社會保障費用標準按照《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公佈2023年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標準的通知》(豫人社辦〔2023〕92號)規定執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按照《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國家建設徵收集體土地青苗費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標準的通知》(鄭政文〔2020〕25號)規定執行。

六、安置途徑

貨幣安置、社會保障安置、第三產業安置。

特此通告。

2024年4月26日

(來源:新密市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