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車、大型重機可「延後驗車」 已繳逾期檢驗罰鍰將退費
▲一般民衆使用的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車輛定期檢驗最後應到檢期限在警戒期間者,可延長至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驗車。(圖/嘉義市監理站)
全臺疫情三級警戒期間,爲減少人流及接觸,公路總局宣佈,一般民衆使用的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車輛定期檢驗最後應到檢期限在警戒期間者,可延長至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驗車。
公路總局表示,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爲照顧民衆權益,已於5月19日訂頒「因應民衆受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影響之各項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針對「車輛定期檢驗」業務,如民衆因居家隔離、檢疫或確診等原因無法於期限完成驗車,得於原因消滅後6個月內憑相關證明文件完成驗車視同未逾期且免罰。
▲一般民衆使用的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車輛定期檢驗最後應到檢期限在警戒期間者,可延長至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驗車。(圖/嘉義市監理站)
但因疫情嚴峻,配合指揮中心呼籲民衆減少外出之指引,針對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其檢驗應到檢期限於三級警戒期間之車輛,可延長至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完成辦理檢驗,如在該期間已繳納逾期檢驗罰鍰者,公路監理機關將通知車主退費。
公路總局也呼籲,民衆需要洽辦監理業務,可以多利用監理服務APP,減少外出攜手防疫;如有任何監理業務疑義,歡迎洽交通部公路總局用路人服務中心0800-23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