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賈和亞瑟小子合唱曲涉及抄襲 判賠臺幣30億!

記者裴璐綜合報導

歌手小賈斯汀(Justin Bieber)近日來積極轉型,努力從屁孩大人,上談話節目接受大家批評,想要擁有積極正面的形象受到肯定,但他最近因歌曲涉及抄襲被法官起訴,再度登上社會版面

▲小賈斯汀近來積極改變形象,上節目接受批評。(圖/翻攝自影片

▲小賈斯汀(左)與恩師亞瑟小子(右)因涉及音樂抄襲被判臺幣30億元。(圖/達志影像

美國娛樂週刊》報導,小賈斯汀和恩師亞瑟小子(Usher)2010年所合唱的歌曲《some body to love》,涉及抄襲來自一名維吉尼亞的音樂創作者在2008年所發的同名歌曲,抄襲事件近日被法官起訴要求賠償1億美金(約臺幣30億元)。

法官認定小賈斯汀的歌曲和原告有太多相似之處所以決定起訴,而根據與亞瑟小子連繫過的人透露:「他(亞瑟小子)和其他作曲家曾打算把原告曲子智慧財產權轉變爲自己的,但最終決定將這首歌改爲與小賈斯汀的合唱。」此次的音樂抄襲事件,恐讓好不容易建立一點好形象的小賈斯汀再次受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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