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同學爸訴苦「前男友有性病」 國中女吃他給的藥昏睡控遭襲胸
▲女學生吃完藥後昏睡。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基隆一名國中女學生和一名胡姓男同學感情好,胡男的爸爸是名計程車司機,載兒子上下學也會順便載她,還曾一起海邊玩,某次她和胡男爸爸聊天提到,前男友疑似有性病,擔心自己也染上時,對方給她吃下治性病的藥,人昏睡時感到被襲胸因此提告,但檢方日前認定罪證不足不起訴。
這名女學生因爲和胡姓男同學感情很好,40歲的胡男爸爸載兒子上下學也會順道載她,3人還曾在暑假時一起到海邊玩,不過她今年(2017)7月間因爲和男友分手心情不好,傳訊息給胡男爸爸,想要出門訴苦散心,2人凌晨3點多便到外木山停車場,她懷疑前男友有性病,擔心自己也染上。
胡男爸爸這時告訴女學生,「我剛好有治性病的藥。」並讓對方服下,沒想到女學生隨即昏睡,再醒來已經在自己家裡。女學生媽媽發現女兒常常半夜出門,一問之下女兒才說是和胡父出去,而且昏睡的時候,感覺對方的臉壓在她胸口,覺得自己被襲胸猥褻,因此氣得報警並提告,胡父訊後移送。
胡父坦承有拿藥給女同學吃,「但是出於好意,並沒有猥褻。」檢警則向醫院調閱國中女生的血液、尿液等檢體報告,都顯示並沒有毒品、安眠藥或是鎮定劑反應,加上也沒有胡父的DNA,因此無法證明有被下藥猥褻,罪證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