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中信金澄清湖購地弊案…李聲凱否認犯罪!求情不成繼續限制出境

李聲凱中信澄清湖購地弊案,自12日起繼續被限制出境8月。(圖/記者孫於珊攝,下同)

記者孫於珊/臺北報導

中信銀證券投顧前董事李聲凱因捲入高雄澄清湖購地弊案,被依《證交法》背信罪、財報不實等罪起訴,同時也被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臺北地院11日上午針對是否繼續限制李出境開庭,雖然李堅稱他「心中坦然!」請求法官解除限制,但法官仍基於他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並滯留國外之虞理由,裁定他自12日起限制出境8月。

李聲凱涉和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以「低價高買」手法,用9.5億元購買澄清湖大樓,使得中信銀承受1億元的價差損失,而被起訴,然而李當時逃亡海外被通緝,但事後卻又主動返臺歸案說明,最後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如今限制期限到了,法官審酌,李聲凱矢口否認違反銀行法等犯行,但他於偵查中供稱,確受共同被告陳俊哲指示協助處理科信泰通力林公司國內銀行帳戶資金調度,且代表泰通公司出售澄清湖大樓給中國信託銀行,及代表中信資產公司就鳳信不良債權出價投標等語,堪認犯罪嫌疑重大。

法官繼續指出,李聲凱於2011年間因傳拘未到遭通緝,直到2017年10月2 日持紐西蘭護照入境時才緝獲,在此之前,他已多次持紐西蘭護照入出境臺灣, 且李陳稱,他早有移民紐西蘭的計劃,是因母親年邁,才繼續住在臺灣以便照顧,直到母親過世後,他於2006年11、12月間,就將國內的不動產處理好,以便前往紐西蘭定居,並於2010年間取得紐西蘭國籍,配偶及子女均在紐西蘭居住,在當地也具正當職業。可知李於國外具生活能力,且遭通緝後即未持我國護照入境,認有逃亡可能。

雖李的辯護人也辯稱,李均定期返臺掃墓祭祖,且現在需返回紐西蘭處理當地不動產出售後的木工、粉刷、水電工作事宜,不會逃亡,但法官認爲這些事務非由李聲凱出境親赴處理的必要,考量李於國內已無至親家屬及不動產,足認有逃亡滯留國外不歸之虞,仍裁定李自2月12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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