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溼春夢太逼真 妙齡女誤告鄰居性侵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南投王姓女子與鄰居張男去喝酒,不勝酒力醉倒時似感到遭張男性侵,醒來後不甘受辱,一怒告警局。但警方驗傷未採到相關跡證,沒想到幾天後,王女忽然改口,原來她是做春夢夢到張男,都怪夢境太逼真,害她誤以爲自己被性侵,「我搞錯了。」但性侵是公訴罪無法撤告,無辜的張男仍被函送法辦

25歲的王女近日失戀,整天鬱鬱寡歡,鄰居張男見狀好心邀她去臺中市KTV唱歌解悶,王女欣然答應。唱歌結束後,一行人還覺得不過癮,又到林姓友人藝品店續攤

隔天凌晨2時許,王女因喝太多而感到不適,張和林兩人便將她擡到辦公室長沙發躺着休息,約3個小時後,張男再和王女一起搭計程車回到南投。

王女回家後,越想越不對勁,她發現自己內褲角卷卷的,而且醉倒時隱隱約約感覺到張男在性侵她,便告上警局要討個公道報案員警陪她到醫院驗傷,但沒發現任何遭侵入傷痕精液等跡證。

張男得知此事後大喊冤枉,林男出面做證,指兩人把王女擡進辦公室後便沒再進去半步,怎可能性侵她?雖然採不到證據,但因王女一口咬定她被張男性侵,警方也只好依妨害自主罪嫌將張男送辦。

沒想到一個星期後,案情急轉直下。原本態度堅定的王女又回到了警局,詢問警察「可不可以撤告?」王女坦承,她事後再仔細回想,覺得可能是因爲做了和張男嘿咻的夢,誤把春夢當真還告人,對張男感到很不好意思。

無奈性侵是公訴罪,一但提告就撤不得,張男知道自己原來是王女的「春夢受害者」,差點氣到吐血,直喊好心沒好報:「有夠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