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令人慟 酒後亂性讓人惡
最近在高雄發生一起富家子「葉少爺」酒駕後撞死晨運婦人,婦人丈夫疑因悲傷過度導致心肌梗塞於事發3天后猝死在家中,使得他們年僅8歲的女兒成爲孤兒的事件;其實因爲「酒」而發生的憾事在社會上屢見不鮮,除了葉少爺這種事情外,「酒後亂性」的例子更是不勝枚舉,筆者雖然是普世觀點中較不會碰到這種事的男性,但偏偏就在我的第一份正職工作中,還真的給我遇到了!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媒體公關。由於臺灣媒體及節目的數量相當多,所以往往要通過同業的幫忙曝光,才能加強民衆的記憶度,他們纔會多看、聽我們的節目,廣告量也才能提升;所以我們在想活動內容跟寫稿時,都得拼了命的絞盡腦汁,讓平面、網路媒體有興趣。
我印象很深的一件事,某次報稿給《蘋果日報》的記者時,他回了我一句:「你們可不可以不要什麼都跟腥羶色扯上關係啊?」當下的我雖然有點無奈,卻也有點竊喜,因爲就我的認知來說,從重口味的《蘋果》口中聽到這句話,某種程度上似乎也代表着,其實我們的確是有抓到他們想要的東西。
正因爲需要有話題性,所以我們偶而會把歌手的活動安排在同志夜店,這麼說對同志並沒有任何不敬,因爲事實上(其實確切原因我也沒問過當時主管,純屬我個人的看法),很多同志朋友在藝術領域的品味跟敏銳度上確實比異性戀還要高,所以對我們來說,安排這樣的活動地點,除了有助於將藝人演出藉由高品味的同志朋友口碑行銷出去外,坦白說,同志在臺灣社會還是個比較帶有神秘面紗的族羣,所以某某藝人大受同志歡迎之類的稿件,對於新聞的露出版面也有一定程度的幫助。
▼許多同志朋友在藝術領域的成就都很高,圖爲日前在演唱會上高調出櫃的香港藝人黃耀明。(圖/翻攝自網路)而就是因爲偶而會在這樣的環境工作,所以造成了一個…說影響到我一生或許有點離譜,但的確是我現在偶而想到還是會不舒服的事情。我記得在這份工作期間,大概在同志夜店做過兩三次活動,前幾次都還ok,但就在最後一次時,我不敢說100%完全是,但多少絕對跟酒精影響有關,該店某男性工作人員開始對我出了一些讓我感覺很不好的行爲。
細節我已經記不太得,但我腦中還有三個畫面想忘也忘不太掉。第一,在並非很擁擠的情況下,對方站在我身後並貼的很緊;第二,對方要求我親他;第三,我最後實在是太不舒服要先離開時,對方要了我的電話,還在隔天傳了簡訊給我,「有好點了嗎?你只要知道是誰對你好就好了!」前兩件事對有些人來說,可能不覺得有什麼,但對於我來說,其實覺得已經算是種性騷擾了。
或許會有人認爲,那我爲什麼當下不作反抗?我只能說,一切都是想太多跟不好意思作祟。一方面,第一次碰到這種情形,我真的也是嚇呆了,完全不知道該如何反應;再來,如我所說,因爲我們偶而會到該場地辦活動,我很怕當下如果拒絕了,場面搞的很難看,會造成以後合作的困難。事後想想,其實我自己絕對也有問題,就因爲不好意思,所以沒能堅定立場,那被得寸進尺…也只是剛好而已。總之,當天離開夜店回家的計程車途中,我突然有種很不堪的感覺,當下就決定要提出辭呈。
不過,我還是相當感謝這份工作與主管、同事們給我的歷練和幫忙(況且夜店事件跟他們並無關係),就是因爲當時的文字作品跟公關經歷,成爲了我往後在找工作時的籌碼;甚至我在應徵目前從事的文字工作時,當初(已經是3年多前了)的作品我還是再度搬了出來,我想應該多少也都有幫我加了點分。
目前大專院校的畢業季即將到來,我也想借由自己第一份的工作經驗,跟即將踏入社會的新鮮人們分享幾件在初入職場時可以注意的事。
一、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該拒絕的時候就要拒絕:當天在夜店時,要不是我堅持要先離開,後來會發生什麼事真的很難說,看看我在隔天收到的簡訊吧!可是坦白說,現在的我,10件覺得不ok的事,大概還是隻會推掉個2、3件,但也算是有進步了啦!
二、自己真的無法處理時,可以向長官求救:其實我在提出辭呈時,主管有點訝異,他覺得我事發時就應該跟他反應,他會幫我處理;但當時的我,又是因爲想太多跟不好意思,所以什麼都不敢說。
三、不舒服到極致或是感覺真的很糟時,那就離職吧:這點可能存在着許多爭議,也或許會被很多人罵,但我一直覺得,社會新鮮人最大的優勢,就是有足夠的時間去摸索自己真正想要的,如果你很快就發現這真的不是適合你的工作,那爲什麼不早點離開呢?這樣對自己對僱主都好,沒必要浪費彼此的時間;但這部份還是該有個年齡的限制,我認爲大概28歲是個分水嶺,在這之前可以儘量嘗試,但28歲後就應該穩定下來,不然小心被罵「爛」。
又或者如果你跟我一樣碰到性騷擾事件時,那大方轉身走人我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可以(當然啦,儘量還是要有反應過,不要像我不好意思反應,又那麼率性的在農曆年前幾天離職,搞得本來可以領全月薪的,瞬間只剩10多天),如果你因此被指是草莓族或是抗壓性低,那我只能說…希望指責你的人,身邊最好就不要有任何親朋好友碰到性騷擾。
※ 作者路易威士忌,男性,文字工作者,大學畢,目前年紀正是處於個人認爲不宜再隨便換工作的28歲。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稿件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