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律師執業涉詐欺及律師法 林珮菁1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不具律師資格的女子林珮菁涉從2019年至今年間,對外自稱爲執業律師,接案從事撰寫書狀等業務,獲利數十萬元,涉犯刑法詐欺取財及律師法等罪。臺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執行搜索2處,約談林珮菁到案,訊後諭知林珮菁1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

據瞭解,林珮菁並不具有律師資格,但對外宣稱爲執業律師,具訴訟經驗,接案替人撰寫書狀,並將書狀資料呈報給院檢,藉此盈利,期間內收取報酬約數十萬元。

林珮菁爲無照律師身分曝光的原因,疑源於她未妥善處理當事人委託的法律事務,引發當事人不滿,因而發現林女造假身分的行徑,報案處理,本案被害人近十人。

據調查,林珮菁除了宣稱爲律師顧問之外,另自稱曾任臺灣陪審團協會前秘書長、神腦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兼法案組長、博客來網路書店監察人等多項職位。有媒體報導,林女曾任副總統蕭美琴及臺南市長黃偉哲擔任立委時期時的辦公室法律顧問。

檢調今搜索林珮菁的住居所2處,於晚間7點50分移送北檢偵訊,庭訊維持約2小時,檢方訊後諭知林珮菁10萬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全案依涉犯刑法之詐欺取財、違反律師法之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等方向偵辦。

女子林珮菁(中)不具律師資格,對外宣稱爲律師執業,涉嫌詐欺取財及律師法,今遭檢調約談。記者房荷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