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女同事顫抖哭喊不要 男牀上跨坐強壓「上搓揉下探摸」

日前基隆一名男子強行猥褻女同事,遭基隆地院依法判7月徒刑。(圖/中時資料庫陳彩玲攝)

日前,基隆一名男子(以下化名小明)前往前女同事(以下化名小美租屋處時色心大起,在未取得同意下,強行於牀上女方伸出狼爪,不斷搓揉其胸部,手甚至還伸入短褲裡,隔着內褲撫摸小美臀部下體離譜行徑讓女方深感受辱,事後趕緊向警方報案。對此,基隆地院經審理後,最終依法判小明7月徒刑。

根據判決指出,因故前往前女同事小美租屋處的小明,進房心起歹念,未過對方同意,就在牀上強行猥褻小美,不僅先是將手伸入對方內衣,頻頻搓揉胸部,接着又伸入小美短褲裡,在內褲外撫摸其臀部、下體,更過分的是,見到小美不斷掙扎、身體顫抖的喊不要,小明還是不罷手,無視對方感受,繼續跨坐在小美身上加以猥褻。

小美報警後,小明很快遭逮捕,法院審理時,他承認所有犯行,加上各方證詞相符,小美和小明對話紀錄截圖等足以佐證,因此法官認定,小明僅因自身生理衝動,就違反對方意願進行猥褻行爲,此舉顯然欠缺尊重女性自主決定權意識,雖然其犯後坦承犯行,卻未與對方達成和解,造成對方身心狀況不穩定,不過審酌他無前科,也考量家庭經濟狀況、智識程度等,最終依犯強制猥褻罪,判處其7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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