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開心遊澎湖!跨海大橋騎車自撞害女友失明 分手後挨告
▲顏姓男子帶着女友香香到澎湖旅遊。怎料途中卻發生車禍意外,導致香香右眼失明。上圖爲示意照,無關本案。(圖/記者蔡玟君攝)
2018年暑假顏姓男大生帶着女友香香(化名)一起到澎湖玩,2人原以爲旅遊結束感情會升溫,怎料過程中發生車禍,不僅雙雙都失去記憶,女方更因此失明。回臺後香香除了與顏男分手外,同時也對他提出告訴。臺北地檢署經追查,終於找關鍵證人,最後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將顏男提起公訴。
2018年7月初顏男與香香一同前往澎湖玩,旅遊第2日下午5點許2人行經跨海大橋時,機車莫名其妙撞上橋邊護欄,雙雙受傷,經緊急就醫後,他們隔天立即返臺,但香香的右眼失明,必須裝上義眼。
車禍後香香對眼睛失明一事一直無法接受,在與男友分手後遂對他提出告訴。檢方偵辦時,因2人皆失去記憶,無法闡述車禍發生經過,且跨海大橋上也沒有監視器,導致偵辦進度卡關,一度陷入膠着。
澎湖地檢署偵辦時到一段落時,由於顏男及香香都是臺北人,全案轉由臺北地檢署偵辦,後來檢警在努力追查下,終於找到了當初報案的目擊者!目擊者依憑自身記憶表示,當天他開車經過跨海大橋時,後方突然衝出一輛順向摩托車,怎料這輛摩托車超車後就因不明原因撞向護欄,他當下趕緊停車報案。檢方依據目擊者證詞,認定顏男在這場車禍中有過失,因此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對他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