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女師遭警「大外割」上銬求國賠200萬 中壢分局迴應了

音樂老師詹慧玲(左)遭警大外割,今向中壢警分局申請國賠200萬元。(呂筱蟬攝)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葉姓警員前年4月違法攔查音樂女老師詹慧玲,過程使出柔道「大外割」,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員警有罪,葉放棄上訴停職。詹慧玲今天前往中壢警分局遞交國賠申請,要求賠償200萬元。對此,中壢警分局迴應,本案尊重司法判決,針對個案爭議衍生執法過程瑕疵部分深切檢討,已於去年7月懲處相關幹部(含時任分局長及所長等人)監督不周及葉員違失責任。

中壢警分局表示,有關葉姓員警在2021年4月間,因盤查詹姓女士發生衝突而衍生爭議事件,葉員接獲桃園地方法院判決書後,檢視詳閱前因後果,發現當時依職權發動判斷與執法程度認定確有瑕疵,加諸情緒而影響處置作爲,對於法院判決坦然接受,勇於面對司法結果。

中壢警分局說,葉員執法瑕疵個案業已列爲案例教材,並依照新修正相關規定,加強員警教育訓練、模擬各種情境執法,務求認事用法謹慎周延,在保障人權前提下,嚴正執法並依法定行政程序處置,以維公共秩序與個人權益。

中壢警分局也說,警察工作是保障社會安全的重要力量,第一線員警更是治安維護衝鋒陷陣主力,肩負執法危險與衝突壓力,本案依法院判決已予警示懲罰,盼社會大衆以理性看待此個案,共同鼓勵支持警察執法工作,未來也將秉持打擊犯罪不手軟的堅定立場,努力不懈守護轄區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