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女「當警誘餌」竟遭惡狼性侵! 中壢分局說話了

針對13歲少女使用交友軟體遇上口交惡狼一案,中壢警方最新說明。(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市13歲少女2020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張男,雙方相約1小時5000元到旅館性交易,但少女未現身,張男以裸照威脅性交,少女報警後,警方要其約出張男,儘管警方提醒別上車,少女仍上車並被強迫口交。中壢警方表示,過程並無單獨以少女作誘餌,發生被害人脫蹤失控情形,將檢討改進。

回顧此案,張男2020年在交友軟體認識少女並引誘性交易,少女同意後,張男要求傳裸照,少女也拍裸照傳出,後來2人約到旅館,但少女沒赴約,張男不滿將裸照散佈網路,強逼與其性交。少女心生畏懼報警,爲協助警方逮捕張男,少女假裝約見面,但張男一到場就要少女上車,少女上車後,張男將車駛離現場,並要少女爲其口交,少女因畏懼而被迫口交,結束後張男把車開回原處放走少女,隨即被警方逮捕。

桃園地院審理此案,對張男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罪、引誘使少年爲有對價之性交未遂罪、脅迫使少年爲有對價之性交行爲罪,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

中壢警分局今說明,此案偵辦過程中,從受理、筆錄製作及行動當時,都有監護人同意及全程在旁陪同,並無單獨以13歲少女做爲誘餌的狀況,執行中發生被害人脫蹤失控情形,分局將深自檢討改進,並配合桃園地檢署調查釐清員警有無涉及違法情形,相關疏失責任也將一併追究嚴懲,絕不容許類似錯誤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