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漁船越界被日本扣留 繳擔保金後獲釋
我小琉球籍漁船21日越界捕魚被日本扣押,漁業署下午表示,船長家屬繳交擔保金後,日方已於1點46分釋放人船。
據悉,小琉球籍「瑞明發號」漁船上午7點被日方指侵入領海,查扣船隻。外交部發言人高安(下圖/記者陳佳雯攝)指出,事發海域是在八重山羣島以南,該區並非臺日漁業協議所適用的範圍,船長本人也坦承越界。
漁業署下午表示,經船長家屬繳交保釋金,日方已於1點46分釋放人船。
漁業署說明,我與日方4月簽署臺日漁業協議後,日方因琉球漁民要求已增派5至10艘取締船,在暫定執法線外近日本側水域及該協議適用海域外之水域加強取締工作。漁業署呼籲,漁民在海上作業務必遵守協議及我暫定執法線之作業規定,避免因越區而遭日方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