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漁船越界拒檢 海巡扣船逮11人
海巡署艦隊分署臺中海巡隊16日清晨獲報,於苗栗通霄外海33浬查獲大陸漁船越界捕魚,帶回11人偵辦,船上約2000公斤漁獲均依法海拋。(臺中海巡隊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大陸籍漁船越界非法捕魚案件層出不窮,臺中海巡隊16日清晨於苗栗通霄外海查獲大陸「閩獅漁08759」號鐵殼漁船正越界作業,不僅拒檢,還加速逃逸,巡防艇最後成功強靠登檢,帶回陸籍耿姓船長等共11人,船上漁獲約2000公斤均依法海拋。
海巡署艦隊分署表示,臺中海巡隊16日清晨4時許接獲第4巡防區指揮部轉漁民通報,於大安溪外24浬有大陸漁船出沒,臺中海巡隊立即派遣線上PP-10035巡防艇馳赴現場並擴大搜索。
巡防艇於苗栗通霄外海33浬發現大陸籍「閩獅漁08759」鐵殼漁船正在越界作業,多次鳴笛廣播命其受檢,該船拒不停船且加速蛇行,我方巡防艇頂着風浪緊追不捨,最後成功強靠登檢。
鐵殼船體約80噸,船上有陸籍耿姓船長等11人,未發現豬肉製品,但有漁獲約2000公斤。海巡依兩岸條例施行細則第45條,沒入漁獲,因偵辦時間長,無法保存新鮮,取得大陸船長同意,依法海拋。
臺中海巡隊指出,該船14日12時自福建省祥芝港出港,非法越界捕魚事實明確,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2條及其施行細則第42條的規定,由該隊PP-10035及PP-10060雙艇戒護下,將「閩」船耿姓船長等11人全數押返臺中港海巡基地碼頭偵辦,全數快篩陰性。
臺中海巡隊表示,近日大陸伏季休漁期即將開始,大量陸船出海捕魚,常有陸船伺機越界捕魚,爲保護我國海域資源,海巡署要求各海域艦艇超前部署,艦隊分署與中部分署不定時規畫聯合威力掃蕩行動,並由海巡署第四巡防區統籌指揮海上艦艇及岸際雷達監控海上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