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日方扣留蘇澳漁船 繳清150萬日圓罰款安返南方澳

疑越界遭日方扣留蘇澳漁船 ,繳清150萬日圓罰款安返南方澳。(民衆提供)

我國宜蘭籍漁船「富申號 」因進入日本領海內違規作業遭取締,28日遭到日本公務船扣押,經我國駐日本代表處及駐那霸辦事處協助船主繳納保證金150萬日圓(約32萬臺幣),並代爲提出擔保後,人船在30日上午離開石垣島獲釋,晚間抵達南方澳漁港。

根據調查,富申號是在28日下午4時10分,距蘇澳外海四十浬、暫定執法線外五浬,遭日本海上保安廳船艦追逐登檢,以非法越界捕撈,把人船帶到石垣島調查。

外交部表示,根據我國駐日人員查報,船上共有我國籍船員8人,該船在我國暫定執法線外,日本與那國島領海內作業,遭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以違反當地漁業法規定取締。

劉永健發言人指出,外交部獲報後,已立即指示我國駐日本代表處及駐那霸辦事處,全力向日方進行交涉,要求儘速釋放人船,經協助船主繳納保證金150萬日圓,並由駐那霸辦事處人員代爲向日方提出擔保後,全體船員已在29日晚間獲釋。

他強調,外交部將全力維護國人的權利,也呼籲漁民作業時,遵守規定,避免越界作業,以免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