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道盟的」威脅公佈女童不雅照約見面 渣男被判刑賠10萬

屏東地方法院外觀 。(圖/記者陳昆福攝,資料照片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李姓男子透過網路交友軟體,認識就讀小6女童,誘騙她自拍祼照上傳後,男進一步邀女童見面遭拒,自稱「是天道盟的」,朋友很多,威脅要把祼照公佈,讓她心生畏懼,家長獲悉報警警方訊後依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爲電子訊號、恐嚇等罪送辦,檢方起訴,屏東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民事部分賠償10萬元,還可上訴。

判決書說,李男於2020年7月1日,透過通訊體和女童認識後,認她爲妹妹,引誘她以手機自拍祼照傳送給他後,隨後邀約她見面,女童害怕未答應,他威脅說,「乾哥是天道盟的,如果不答應,就要讓照片外流學校都會知道」,讓她身心受創,告訴家人報警送辦。

刑事部分被法院依引誘使兒童製造猥褻行爲電子訊號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各處3年2個月及4個月徒刑。民事部分求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法官審理,認他不法侵害原告名譽權隱私權,且情節重大,對原告身心發展必然造成一定程度負面影響,精神上當受有相當程度痛苦而有損害,判賠10萬元。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接線服務,將可儘快救援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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