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可愛… 硬要和藏獒合照 女被咬破相飼主免賠
▲飼主「沒同意」合照,藏獒咬傷臉免賠。
高雄一名陳姓女子想跟藏獒拍照,直接走向狗狗並蹲下,結果被咬傷左臉頰,陳女認爲她必須整形,加上精神受傷害,向飼主求償56萬元。一審法官認爲,因爲飼主把狗拉得很緊,陳女沒有徵求主人同意,而且不聽旁邊民衆勸阻就擅自要跟藏獒拍照,判飼主不用爲狗咬傷人負責。
一走進吳姓男子位在屏東的住家,屋裡馬上傳來狗兒狂吠聲,光聽聲音就知道狗兒體型不小。家有藏獒坐鎮,小偷從此不敢上門,但鄰居也退避三舍。「我騎機車出門被追摔倒,還是被咬,我的小叔也被,咬得哇哇叫。」
大家看到這頭獒犬都會自動保持距離,吳姓男子去年1月帶狗兒到高屏溪下參加活動時,一名陳姓女子卻說了聲「好可愛」就蹲下去要和狗拍照,馬上就被狗咬傷左臉頰。
陳姓女子鄰居表示,「她大部份都戴口罩還有戴着帽子(記者:會跟你們打招呼嗎?),不會,不會打招呼。」陳女因爲受傷,出入都戴着帽子和口罩,也因爲傷口要整形及受到驚嚇,向吳姓男子求償56萬元。
不過,法官認爲陳女直接蹲下,沒有經過飼主同意就要拍照,而且周邊有人勸阻,同時飼主也把狗拉得很緊,認爲飼主有做到防範的責任,判決不用賠。屏東地方法院發言人潘正屏表示,「他牽到公衆場所的時候,他已經盡其必要的防護措施,就是他已經把犬的拉繩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