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路被嗆三字經!街友打死陌生男 一、二審都重判16年

屏東縣警方當晚接獲報案趕到場西市場,陳姓男子壓制並帶回派出所偵辦,陳男被法院判刑16年。本報資料照片

陳姓街友因生活不順遂,想起先前曾向街友李姓男子問路,遭李男迴應還三字經怒罵,2021年10月25日晚間,陳男騎腳踏車到李男居住的鐵道橋下,趁裡熟睡時,持磚頭朝李男頭部猛砸,傷重的李男躺到橋下被路人發現,送醫急救後不治。

陳男打完李男後,又想到曾跟張姓男子發生口角,騎腳踏車改往張男住家,趁張男開門時拿木棒猛擊張男頭部,張男兒子聽到父親高呼救命趕來阻止,並將陳壓制在地上,張男頭部受傷掛彩,幸無生命危險。

屏東地院審理時,合議庭認爲陳男不認識李男和張男,僅因細故對兩人心生不滿,持磚塊、實心木棍重擊對方,造成一死一傷,張事後還有後遺症,已對張男身心、生活造成重大影響。

合議庭考量陳男有多次傷害、暴力前科,顯見情緒控管能力不佳,且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症」,辨識行爲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爲能力有「輕度減低」情形,殺人罪判刑13年、殺人未遂罪判刑7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

陳男認爲量刑過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陳男行兇經過,認爲一審量刑有理,今駁回陳男上訴,維持原審刑度。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