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朗東/笨蛋,問題不在恐龍法官
▲「求學成績優異」有教化可能,弒母兇手逃死,引發民間的司改聲浪。
文/溫朗東
會講出「恐龍法官」一詞的人,九成都對社會制度不太理解,說直接點就是智識低落。剩下的一成,我也沒見過,只是對未知的事情保有一點空間。討厭酒駕,可以;要重判,可以。但要搞清楚,這是立委的責任,不是法官的責任。你要修法,讓酒駕者被關個五年十年,去找立委談,他們會找法律人想一些學說理論、修法的理由去搞定它。有沒有問題司法官?當然有,各行各業都有爛人。但問題不是酒駕判多重、有沒有判死刑,而是在政商利益層層勾結、牽涉到重大政治議題的案件中,司法人員的積極度跟中立性有待加強;在爭議案件中,法官被前審(前輩)的人情禮數羈絆;另一方面,警方縱容甚至參與地方派系的非法事業……這些,纔是必須面對的課題。嚴格說來,這些根本不是「法律問題」或是「法律人的問題」,是政治問題,社會問題。去罵恐龍法官之前,怎麼不先想想自己投票給誰,搞懂這背後的負面影響?部份媒體喜歡拿恐龍法官寫聳動故事,是因爲法律人有時候以爲依法辦案,也就無愧於心……這是整個法律培育體制的特色,只看到事實、理論、法條適用,不理會社會觀感、輿論操作。少部份後者也搞懂的法律人,會去當立委、當總統。要化解「被媒體創造出來的恐龍法官形象」很簡單,看看縣市長怎麼做的就好:司法部門編列預算,以提高民衆法治觀念爲名,花錢找媒體包案行銷,寫一堆司法人員的神機妙算跟辛勤爲公的小故事。部份媒體有時就會積極的送你五星級司法評比,或者減少報導負面消息。公關行銷,就是花錢買保險。各行各業,每個人都需要保險。你不買,五年十年,災厄一來就爲時已晚……說真的,我不喜歡這個法則,但這就是社會的運行方式。
●作者:溫朗東,辯論人,曾從事房地產業、廣告業、政治業,以促進公共對話、社會政策的改革爲志,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