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問題在廢掉NCC 而非同意權
相較於內閣名單早在上週全面揭曉,按照規定要在4月底前提名的NCC委員,卻拖到昨天最後一刻才拍板定案。壓線送出之因,不外乎是名單可能「被動過」,綜合各家媒體報導,是有媒體大亨介入政府廣電業務,因而讓原本提名的劉柏立瞬間落馬,主委提名一夕變天。
而媒體大亨介入這件事,只是更坐實NCC沒有必要再存在了。就功能面論,NCC諸多業務已移撥給數位發展部,扶植產業功能喪失,如今只剩下「監理」功能,但若理應被監理的媒體大亨,已有能耐決定NCC主委人選,如同黑道大哥可決定警政署長人選、醫療院所可決定衛福部長由誰當,NCC要如何公正監理?
更何況,在陳耀祥主政下的NCC,早淪爲綠營打壓異己的政治追殺工具,如今要說NCC能公正客觀監理媒體,大概也沒人相信。當NCC已成爲公認最不公正的獨立機關,當民進黨把手伸進獨立機關的死性不改,陳耀祥、劉柏立,或是翁柏宗當主委,其實都差不到哪去。
在藍白過半的立法院中,大可決定要不要接受這份名單,問題在於,若下回又是綠營取得立院多數,閉眼保送、硬拗護航,NCC同樣能夠滿血復活,重新變身言論東廠。在野應該做的是除惡務盡,直接廢掉NCC,別再陷入行使同意權的迷思裡,反而留給NCC一線生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