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藥大廠驚傳用到「致癌原料藥」 同成分藥品國人年吃8千萬顆
▲胃藥也用到「致癌原料藥」?食藥署清查國內藥品。(圖/示意圖/pixabay)
衛福部食藥署監測國際藥物安全訊息發現,胃藥成分中的「雷尼替丁(ranitidine)原料藥」,含有具動物致癌性的不純物「N-亞硝基二甲胺(NDMA)」,臺灣共有21家藥廠持有的藥品使用到該成分,食藥署已針對健保用量較大的製劑及原料藥優先抽樣,並要求廠商自主檢驗,最晚於10月18日前回報結果。
去年多項高血壓藥被驗出NDMA不純物,引發軒然大波,數千萬顆產品也隨之下架。食藥署科長洪國登提到,此次胃藥事件是美國FDA調查市售產品,發現名藥廠葛蘭素史克(GSK)使用到雷尼替丁生產的胃藥「善胃得」(Zantac),含有NDMA,因此發佈警訊。
不過,洪國登也強調,此次驗出的NDMA「非常微量」,甚至低於一般可接受的食品含量,並非引發風險才啓動稽查。
洪國登表示,臺灣核可該成分藥品許可證共38張,以處方藥居多,每年健保用量約8000萬顆,民衆也可在一般藥局購買。爲保障民衆健康,食藥署已發函要求該成分藥品許可證持有商,應立即主動調查及檢驗NDMA不純物,一旦檢出就應立即停止販售。
去前高血壓原料藥事件爆發後,國際間已針對NDMA訂出一天96ng的限量標準,被問到此次胃藥是否適用同一準則?洪國登迴應,高血壓藥需長期服用,採最嚴格標準,但胃藥不會天天吃,理論上標準會較胃藥寬鬆一些。
目前雷尼替丁產生NDMA的原因,各國仍於調查階段中。洪國登提醒,這類藥品主要用於胃灼熱、消化不良(酸引起)、胃酸過多、十二指腸潰瘍等,若民衆對使用之藥品有任何疑慮,可洽鄰近藥局或回診諮詢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