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隨之狼」撲倒人妻性侵!躲捷運站女廁全裸埋伏 辯怕熱才脫光

▲被稱爲「尾隨之狼」的北市蔡姓男子,因犯2件性侵案判刑定讞,已入監服刑。(資料照/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有多次侵犯落單婦女紀錄、被稱爲「尾隨之狼」的北市蔡姓男子,前年(2022年)在臺北捷運首班車發車前,溜進小巨蛋捷運站內女廁隔間脫光光,守株待兔1小時後,趁1位女子如廁,翻越隔間企圖性侵,被害人死命呼救抵抗,及時被站長救出。蔡男辯稱拉屎很熱而裸身、臨時起意猥褻,但臺北地院不採信,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他3年6月徒刑,可上訴。

這起引發捷運旅客恐慌的性侵案,發生於2022年6月7日上午6點多,被害女子在小巨蛋捷運站內女廁內蹲馬桶滑手機追劇,抽衛生紙時赫見蔡男從隔壁間上方探頭盯着她看,嚇得她放聲尖叫。不料,全身赤裸的蔡男直接翻過隔間撲倒女子,一手粗暴摀住她的嘴,另一手直接抓向她的私處。

被害人嚇得魂飛九天,轉念想到自己小孩、頓時涌出滿滿求生欲,但褪到膝間的褲子來不及穿上,加上蔡男有體型優勢、她起不了身,只能拚命夾緊雙腿不讓蔡男得逞。期間,她想打110卻緊張得滑不開手機畫面,乾脆用力敲門大叫救命,僵持3、4分鐘後,當班女站長聽到聲響急忙趕來查看,並高聲詢問「有人嗎?」

▲北市蔡姓男子(中)有多次侵犯落單女子紀錄,被稱爲「尾隨之狼」。(資料照/記者劉昌鬆攝)

被害人聽聞聲響,奮力將手從門縫下方伸出揮舞,但蔡男則企圖頂住門板,不讓女站長強行開門。被害人見狀,趁機推開蔡男逃出去,隨後女站長見蔡男光溜溜站着不動,立即冷靜詢問「你們認識嗎?」被害人哭喊「不認識!」站務人員協助被害人就醫,警員獲報趕來逮捕蔡男,查出他就是前科累累的「尾隨之狼」。

蔡男辯稱,僅想猥褻被害人、沒有強制性交意圖,他脫光衣物是因「在上大號,很熱」。法扶律師辯護指稱蔡男臨時起意想碰觸被害人下體、造成女方受傷但沒真正碰到,應以強制猥褻未遂、傷害等罪論處,蔡男願認罪。律師指出,蔡男從小就有精神疾病、僅有12歲以下心智程度等智能障礙,應減刑。

不過,法官審酌被害人不僅頭、臉擦挫傷,雙大腿內側、下腹部與臀部也掛彩,傷勢多爲下半身,可見蔡男手段與力道激烈、不是單純想觸摸,且監視畫面顯示,蔡男當天上午5點多就溜進站內,避開清潔人員溜進女廁,躲入廁間逾1小時,被害人是期間第一位進入的使用者,加上蔡男藏起原本穿着的短袖上衣跟短褲,顯見根本不是因爲熱,而是預謀犯案。

至於律師提出蔡男智能障礙病史求減刑輕判,法官指蔡男有多次侵犯落單女性紀錄,像是2021年9月16日傍晚於北市內湖運動管理中心,偷看1位女子上廁所後撲倒對方強摸身體,去年(2023年)10月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定讞。

另一起則是,蔡男同年9月5日凌晨3點多,在北市南京東路遊蕩,尾隨1位騎腳踏車回家的女子,從後勒住脖子拖進暗巷用手指性侵得逞,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二審加重改判爲4年2月徒刑,最高法院今年(2024年)6月駁回上訴,維持二審判決定讞。蔡母曾表示無力管束已成年的兒子,蔡男已入監服刑。

法官認爲,本案依律師同意採用的另案精神鑑定結果顯示,現年20多歲的蔡男雖有智能障礙與偏差行爲,但他清楚知道偷窺或性侵是犯法的,且蔡男會避開人羣、挑選犯案地點與對象,犯案時未受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影響辨識能力,加上蔡男犯案前或犯案時,若旁邊有人,就會終止行動,明顯具有判斷與評估能力。

法官指蔡男潛藏捷運站女廁犯案,不僅使被害人身受多處外傷、心理衝擊與恐懼難以想像,女方因此罹患急性創傷後壓力症、焦慮症與恐慌症,此案並造成大衆恐慌,蔡男犯行毫無情堪憫恕之處,依法定可判刑3年以上、10年以下的強制性交罪論處,雖未遂犯得減刑,仍判蔡男3年6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