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站內尾隨短裙辣妹偷拍 惡狼被逮辯稱「在找手機訊號」
捷運電扶梯示意圖。(臺北捷運公司提供)
北部吳姓男子曾在公車上性騷擾其他女乘客遭法院判拘,卻未因此悔改,又到捷運站內隨機挑選短裙辣妹,利用電扶梯的高度差用手機裙底風光。吳男被抓包後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是在尋找網路訊號,但檢察官不採信,9日依妨害秘密罪嫌將他起訴。
檢警調查,44歲的吳姓男子住桃園,在科技公司上班,他曾在2019年5月間,一早從桃園大溪搭乘719號公車往土城方向,趁鄰座女子熟睡時,偷偷伸出鹹豬手摸女子胸部,當場被驚醒的女子抓包。吳男因此事遭新北地院依性騷擾最判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吳男卻未因爲此次判拘而學乖,今年某日特地開車從桃園來到臺北捷運古亭站,在站內逗留了半個多小時,一邊看手機,一邊上下來回搭着電扶梯,疑似在尋找目標;期間他跟在1名女學生後方,女學生突然感覺裙子被碰到,回頭一看發現吳男好像在偷拍,出站後立刻報警求助。
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他是外地人,當時他正在找手機訊號,可能是耳機線不小心勾到女學生的裙子,並沒有偷拍;不過,檢察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吳男在手扶梯上下來回時,每次都跟在短裙女子後方,因此不採信他的辯詞,依妨害秘密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