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賽德克‧巴萊》鬧翻 魏德聖反擊出庭控告郭臺強詐欺

爲《賽德克‧巴萊》鬧翻 魏德聖反擊出庭控告郭臺強詐欺(本報資料照)

知名導演魏德聖過去拍攝電影《賽德克‧巴萊》時,獲得中影國際、鑫鴻國際投資董事長郭臺強投資贊助,但鑫鴻國際公司去年底以魏2015年簽下的1張4500萬元本票,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魏個人與果子電影等公司財產獲准,魏除聲請法院暫停執行,另控郭搶走《賽德克‧巴萊》版權,涉嫌詐欺。臺北地檢署7日首度以告訴人身分傳喚魏出庭,釐清告訴意旨。

魏德聖和郭臺強2011年合作拍攝《賽德克‧巴萊》,但年底,郭名下的鑫鴻國際投資公司,向法院聲請4500萬元本票裁定,並聲請強制執行魏德聖和果子電影等公司財產獲准,魏除委託律師提抗告以及確認本票不存在之訴,並以100萬元擔保金,聲請暫停強制執行獲准。

果子電影聲明否認欠債,稱魏是被騙籤本票、2010年底《賽德克‧巴萊》製作完成,郭經營的中影公司看了初剪版,提出投資一半的資金3.5億元臺幣,隔年3月中影公司和果子電影約定,由新設立的中影國際公司享有所有關於《賽德克‧巴萊》的權利,而也投資3.5億元的果子電影則擁有中影國際46%的股權及共享影片的著作權。

果子公司指出,2011年《賽德克‧巴萊》上、下集上映後,中影國際收取電影全部的發行收益,卻從未將收入按比例拆帳給擁有46%股權的股東果子電影;2013年,中影以營運需求爲由,要求身爲中影國際董事的魏德聖,簽署未實際召開的股東會議決議,以1塊錢的價格回收果子電影所持有1500萬股;又以從沒匯款紀錄的鑫鴻國際投資公司帳務需求爲由,誘使魏德聖簽下折抵回收股權後的4500萬元借款本票。

中影公司解釋,果子電影因拍攝《賽德克‧巴萊》,支出及負債數億元,因而尋求中影及董事長郭臺強投資協助,4500萬借款的由來,是由郭的個人公司鑫鴻國際借款6500萬元給果子電影,並於2011年匯入果子電影帳戶。

但後來果子電影屆期無法清償,先在2015年用中影國際股票「200萬普通股」,作價抵消2000萬元,剩餘4500萬元債務由果子電影與魏並共同簽發本票,負連帶清償責任,期間還展延換票2次。中影公司認爲,相關債務問題都有契約、匯款資料及相關契約爲證。純屬民事借貸,無任何欺騙或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