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導魏德聖輸了!控郭臺強騙走電影《賽德克.巴萊》敗訴

郭臺強(陳志賢攝)

中影、鑫鴻國際投資董事長郭臺強曾出資替名導魏德聖拍攝電影《賽德克.巴萊》,2022年認爲魏積欠4500萬元未還,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及強制執行,魏提告郭臺強、中影董事林坤煌、經理白𪸩燿3人以成立中影國際公司,騙走 該片,且未將該片在臺灣8.1億元票房收入分潤等情事,涉嫌詐欺、僞造文書、背信、侵佔等罪,臺北地檢署28日偵結,認爲魏曾在臨時董事會簽到簿上簽名,另魏的果子公司確曾向鑫鴻公司借款,魏當時已非中影國際股東無從分潤,郭臺強3人罪嫌不足,不起訴郭臺強3人。依法魏可向臺灣高檢署聲請再議。

鑫鴻公司指控,果子電影2021年7月7日簽下1紙4500萬元的本票,但直到去年11月30日仍未付款,因此聲請強制執行,北院裁準。魏德聖、果子電影曾經2度提告均遭駁回。

北院去年7月發出的執行命令,對象包括文化部、世新大學、魏德聖創辦的果子電影與米倉影業等,總計超過10個金融機構及單位,要求查扣魏所獲補助款、薪資,同時命地政機關查封魏的相關不動產。

事後,魏反控郭臺強3人以中影與果子電影合資成立本色電影,他以2億7000萬元取得本色46%股權,郭臺強等人卻未成立本色,而私下成立中影國際,取得《賽德克.巴萊》電影的著作權,卻未支付他及果子公司5億5000多萬元交易價金,中影國際還以1元收回果子公司的1500萬股特別股。

魏控稱,中影國際及鑫鴻公司以作帳需要,將2011年給付果子公司的6500萬元,以借貸名義登載於帳目上,扣除購回果子公司200萬普通股價金後,剩餘4500萬元支票作爲憑證,但鑫鴻卻於2022年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追討。且依據媒體報導,該片在臺灣有8.1億元票房收入,而郭臺強等人未依約給付分潤,郭臺強等人涉嫌詐欺、僞造文書、背信、侵佔等罪。

但檢方認爲,魏當年同意與中影國際公司簽約,還以中影國際總經理理身分簽署付款申請,而中影國際決議以1元收回果子公司的1500萬股特別股,魏曾在臨時董事會簽到簿上簽名,另當年的6500萬元確是果子公司向鑫鴻公司借款。

檢方認爲,該片在臺灣8.1億元票房收入,是媒體報導且並非實際收入,而當時魏及果子公司已非中影國際股東,亦無從分潤給魏及果子公司,因此郭臺強3人罪嫌不足,今將3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