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鵬/臺灣逾40年來「軍售」和「自制」的兩難

國造騰雲無人機。(圖/中科院提供)

王志鵬/備役海軍上校、現爲中華經略國防知識協會研究員

自1978年12月16日美國宣佈與中華民國斷交之後,雖然依據「臺灣關係法」提供臺灣必要的防禦軍備,不管能買到什麼先進的武器,向來也都是美國依據自身利益考量提供;至今已逾40餘年,臺灣在「軍售」和「自制」的決策考量,一直都是呈現「兩難」的模式循環,其存在的關鍵問題無非:「研發技術」、「經費需求」和「作戰效益」等三大領域。

就關鍵國防投資項目之決策流程,針對臺灣國防事務關鍵之投資項目,其對於循「軍售採購」與「國內自制」的政策導向之選擇,就「需求迫切」且能夠「快速獲得」之項目,考量成本效益採取「軍售方式」建購,不過直接自外軍售有其負面的影響:第一,價格可能相對會非常高;第二,建立維修和料配件取得困難,修護毀損的速度慢戰力因此減弱。

而對於需求不急迫,國內具有「研發能力」(或潛力),或是可以獲得「技術轉移」之項目,則應考量成本效益採取「國內自制方式」建購;倘若在選擇建購方式後之執行過程若發生任何困難都應重新迴歸思考,並尋求其他替代方案之可能性。因此無論是以「軍售採購」或「研發自制」爲主的發展模式,都會形成八字步驟決策循環。

▲關鍵國防投資思考流程。(圖/王志鵬繪製

▲「軍售採購」與「研發自制」的八字四步驟決策循環模式。(圖/王志鵬繪製)

對於關鍵軍事投資項目,不論是循「軍售採購」或是採取「研發自制」,此二項策略發展途徑都不應該是無交集的平行線;個人運用康德「二律背反」的理論概念來說明,「軍售採購」與「研發自制」在不同的決策下存在不同形式的互動關係,其中存在「內含型」、「並立型」與「互生型」三種形態

所謂內含型系「軍售採購」中亦含有部份比例不等的「技術轉移」或是「研發自制」過程中仍有部份必須尋求「外國技術合作」;而「並立型」即系「軍售採購」與「研發自制」相互排斥採取完全極端的形態;而「互生型」主要系強調藉由最初之「內含型」的「軍售採購」中獲得自我發展關鍵技術的能力,並逐步能夠擴展爲「內含型」的「研發自制」,甚至最終成爲極端的「並立型」的「研發自制」模式。這些「包含」、「相斥」、「相吸」、「既相斥又相吸」與「良性循環」等關係,蘊藏在過去複雜的軍備事務中。

由於沒有堅決的政策與方向,因此過去數十年來的軍事投資形成比較混亂的偏離型態,以致無法穩定發展自主國防核心能力。

一個良好穩定發展自主國防核心能力之型態,系以均衡採取「軍售採購」與「研發自制」的相輔相成之「並立型」,循週期性計劃逐步降低軍售依賴,強化自我建造的能力,因此未來臺灣的國防軍事投資,是應當採取如此之「二律背反」互動模型,逐次擴大自我研發效益,並逐漸縮短週期。

惟這樣的典型的理論和思考模式,在過去國防部和參謀本部,常年存在的「軍種本位主義」與「主事決策高階將領的偏執」,往往於上任後即指示予以修改、減量、停滯或是推翻,不是比官階大小、派系主流,就是比誰的政治後臺足夠強硬。

至今的這樣混亂的軍事投資案例還是屢見不鮮;然而,這樣的決策混亂現象若再加之「貪腐弊端叢生,未來還繼續如此的混亂或墮落下去,國軍要想良性建構有效的整體戰力實則也難。

(作者爲備役海軍上校,曾任潛艦兵器長、作戰長、輪機長與潛艦訓練中心教官、海軍總部計劃官、國防部戰略規劃司計劃督導官,現爲中華經略國防知識協會研究員。着有《解析臺灣發展潛艦的過去、現在和未來:(1960-2020年)》。)

▲「內含型」的「軍售採購」與「研發自制」決策模式。(圖/王志鵬繪製)

▲極端「並立型」的「軍售採購」與「研發自制」決策模式。(圖/王志鵬繪製)

▲良好「互生型」的「軍售採購」與「研發自制」推展模式。(圖/王志鵬繪製)

▲無法穩定發展自主國防核心能力之型態(圖/王志鵬繪製)

▲良好穩定發展自主國防核心能力之型態。(圖/王志鵬繪製)

▲關鍵核心能力之「二律背反」互動模型(圖/王志鵬繪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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