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鬱文爆料「上面」指示起訴高虹安 北檢駁斥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任職立法委員期間,涉嫌詐領46萬餘元助理費,臺北地方法院10日開庭審理,傳訊當時任職高虹安辦公室公關主任的「公衛文」王鬱文(見圖)。(劉宗龍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被控詐領助理加班費案,臺北地方法院10日傳訊高的前助理、綽號「公衛文」的王鬱文,她在法庭上爆料說,檢察官偵訊時一直要她認罪,並稱「對!因爲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和她們這些助理」,但檢方駁斥她製造檢方選擇性辦案氛圍,論述毫無法律主張。

檢方起訴高虹安2020年至2022年任立委期間,將助理月薪以少報多,多報的差額須繳回,高將46萬30元的助理加班費,拿去買自己的雙眼皮貼、衛生棉、頭痛藥及私人餐費等。

北院已先後傳喚5名被告行準備程序,高虹安否認犯罪,她的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認罪,任公關主任的王鬱文是唯一不認罪的前助理。

北院昨再度傳訊王,她說自己是真的助理,不是人頭助理,也有加班事實,她拿到檢方偵訊她的影片,發現有二段,中間有16分鐘消失了,聲請勘驗影片是因爲「消失的16分鐘」影音對她很重要。

王說,消失的16分鐘是檢察官說出「對!因爲上面指示要起訴高虹安,起訴你們這些助理。」她一輩子都不會忘記這段話,檢方都決定要起訴她了;她還能怎麼樣,就算檢察官不承認,但16分鐘消失是事實。

但蒞庭檢察官反駁,王鬱文陳述及聲請勘驗,無非就是要營造檢方選擇性辦案的氛圍,中斷錄音錄影的16分鐘,檢察官未就犯罪事實訊問,中斷錄影是是因爲檢察官與她的律師溝通交換法律觀念。王鬱文與律師最後決定捨棄勘驗影片,合議庭將再傳喚相關證人作證,從3月6日起到5月29日密集開庭審理。

北檢昨晚迴應,檢察官偵查中對被告分析利弊得失,或曉諭是否認罪,是善盡客觀義務。王鬱文所稱檢察官說「上面」要起訴一事,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