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陸續有小區拆除地下充電樁設施了,誰還會願意去買電車呢?
近日,有網友發帖稱,唉,現在開始已經陸陸續續有小區要拆除地下充電樁設施了,以後只能說在小區裡面充電會越來越麻煩的一件事,估計以後大家充電都得去外面充電了吧?但是這麼不便利的話誰還會願意去買電車呢?
我們來仔細看看這個通知。
內蒙古灝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關於拆除充電裝置的通知
這個通知來看,核心問題就是地下停車庫目前還不具備安裝充電樁的條件,具備較大的消防安全隱患。於是,物業安排要求拆除充電樁。
有網友質問,好多地方的小區,電車都不讓下地庫了,你還想在地庫充電。
有網友分析,是不是都搞反了呢?不符合條件 物業就要提升消防設施達到標準,而非說一拆了之,如果地庫因爲其他的車輛、設備着火呢?而且這個也根本不符合民法典啊。
有網友表示,地下車庫充電本來就非常危險。一旦起火爆炸,就是整個地下車庫遭殃 發現重大消防隱患,及時改正是非常重要的!
有網友評論,充電樁怎麼能自己私自安裝呢?我們小區都是交錢給物業,讓物業派電工師傅給安的,材料全部自己買,一個再給安裝費八百塊。不給物業卡點油,肯定不會讓你安心用的。
據媒體報道,近日部分新能源汽車車主反映,廣東省博物館地下停車場禁止停放新能源汽車。
9月19日晚,廣東省博物館發佈公告稱,自2021年9月22日起館內停車場實行分區停放策略,其中新能源汽車可停放於東門露天停車場,燃油汽車建議停放地下停車場。
此前也有媒體報道,杭州一酒店和寧波某大廈,禁止新能源汽車進入地下停車庫。
新能源汽車到底能不能停地庫?這個話題,曾引發網友熱議。
而近期深圳發佈全國首個關於新能源汽車地下停放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標準,明確了新能源汽車地下停放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及各項工作要求。
9月27日,《新能源汽車地下停放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正式發佈,於2024年11月1日開始實施。
值得一提的是,這是目前全國首個關於新能源汽車地下停放場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標準。
讓人意外的是,《規範》並未禁止新能源汽車停入地下車庫,但明確了“新能源汽車地下停放場所充電區域宜設置在地下一層、二層,不應設置在地下四層及以下”。
此外,《規範》根據產權人、物業服務人、充電運營企業等單位或個人的職責分工,列出各自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具體工作職責,從根本上解決"責任不清晰、事項不明確"的問題。
不得不說,深圳總是敢爲人先,又走在前頭,對於全國其他地方針對新能源車輛的管理,起到了標杆示範意義。
而針對新能源汽車的爆炸式發展,既讓人驚喜,又讓人心憂。一方面是新能源汽車月銷量已經超過一半,一方面網絡頻頻曝光的自燃事件,飽受爭議。
當然,這是新能源汽車發展的必經之路。畢竟,燃油車已經發展了上百年,新能源汽車也就是這幾年才如日沖天,實現反超。都說汽車圈內卷,特別是價格卷,讓汽車人哭爹喊娘。其實,如果哪家汽車廠商攻破自燃這個弊病,這纔是新能源汽車真正昂首挺立的開始,畢竟安全才是汽車最基礎的要求。
加油吧!中國的汽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