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以凡/不要再有下個小燈泡 建構思覺失調患者安置機制
▲思覺失調患者多數會成爲慢性精神疾病並有智能問題,對病患或家屬而言,那是段看不到盡頭的漫長煎熬。(圖/視覺中國CFP)
當法院對砍殺3歲「小燈泡」的思覺失調症患者王景玉宣判無期徒刑時,社會大衆譁然,對法官引用「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規定,不判死刑而感憤怒,羣情激憤下,精障者成爲大衆恐懼、仇恨與歧視的對象,患者及家屬艱困的處境,更因爲社會的污名而惡化。
少年司法工作中偶會接觸思覺失調症孩子,會掉落進司法的少年病患多半悲苦又可憐,司法雖沒有行政或醫療資源可供調度運用,然因《少年事件處理法》制度設計,而有保護官長期陪伴個案,也因瞭解疾病特質,保護官都儘量避免封閉監禁式處分,盡力讓他留在社區接受處遇。這類病患在社會本就是不被接受的弱勢,觸法者又更被歧視,保護官在執行處分過程中,看透個案困境,那種無力感是深沉入骨的。因此當看到小燈泡案時,不由自主開始回憶過去處理的孩子,擔心他們未來會不會鑄下大錯。
這種擔憂最近就發生了,某日打開電視,跳出一則男子持刀搶劫案報導,突然閃過那個思覺失調症孩子的身影,透過網路搜尋更多細節,映入眼簾卻是污辱的文字,他幻聽、妄想衍生的言行,卻被記者拿來批判,留言網友也是嘲弄,看着這樣的報導,心有百感。
這孩子從小就被拋棄,輾轉在不同安置機構成長,他有輕度智能障礙,常有調皮行爲,邁入青春期後,機構管不住他,便轉交由又窮又病的老祖母照顧。有天他突然昏倒,送醫檢查才知是早發性的思覺失調症,因年紀還輕,醫師擔心太快送療養機構會加速退化,而建議留在社區治療,從此便與疾病展開漫長的拉鋸戰。
一個觸法行爲,讓他進入了司法程序,爲保障他的醫療與生存,法院先以公文拜託兒少保護社工搶在他18歲喪失兒少身分前,幫他辦好精神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個人低收入戶身分,以能申請政府補助款支應相關費用,減輕老祖母負擔。另爲輔導他就業,醫院將他轉入日間病房,讓他每日定時到院,希望訓練他做清潔或推病歷車工作,限於智能及調皮個性,遺憾未能達成目標。
他熱切的想賺錢,每隔一段時間,就吵着要離院工作。欠缺技能的他,只能做日薪一千的粗工,每每因不按時服藥,復發而再次送醫住院。如此循環,重複發生。屋漏偏逢連夜雨,老祖母在交瘁下病逝,已成年的他,卻因粗工收入而喪失低收身分,在病況惡化情形下,他連住院費用都無能力支付。
司法案件都有法定期限,即便還有未逮事項,還是必須與他告別。在結案前曾再以公文促請長青身障科社工出手協助,希望社福能繼續協助穩定他的生活,但當從新聞畫面看到他時,大概就知道,他應該還處在困境中。
▲砍殺3歲「小燈泡」的王景玉也是思覺失調症患者。(圖/記者李毓康攝)
翻閱國內研究文獻,思覺失調患者透過住院治療恢復正常比率低,多數病患會朝慢性精神疾病狀況發展,對病患或家屬而言,那是段看不到盡頭的漫長煎熬。會進入司法的少年病患,家庭多半貧困與不健全,除精神障礙外,他們還會伴有智能等問題,多重困境下,家屬所受磨難,更甚於一般;在看不到希望的情況下,甚至曾有家長向法院表達想帶孩子一起尋死,以求解脫的心聲。
這類病患能進入的機構有限,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中,全國精神復健機構日間型可服務2,944人、住宿型計有5,958牀,精神護理之家開放牀數計有3,742牀,104年全國思覺失調症門診及住診患者計有118,615人,而15至24歲患者就有5,740人。我國長期照護政策與規劃,雖是結合社區、居家與機構三者並重發展,青少年病患卻因年紀小,並不適合過早進入復健機構,而以留在社區接受治療,同時透過教育、技訓、就業等方式,增加刺激、激發潛能、延緩退化,才能得到最佳療效。
弱勢觸法少年病患一樣有留在社區接受治療、照護的需求,但相對於一般病患,他們需要的是更包容、更周全的制度,除醫療、公衛系統治療與居家服務外,也需要社政協助福利與救助事項,建置固定的醫療及社福個案管理機制,長期不間斷的追蹤少年病況與生活,並視狀況適時提供救助、醫療、教育、就業或養護等服務。更重要的是,當他的家庭完全喪失功能時,爲達成留他在社區治療目標,更該準備一個能替代家庭的福利安置機構,提供周全照顧,而不是無奈的提早送他去復健機構。
在數起震撼社會事件後,媒體或社會大衆除在意司法裁判結果外,更該去思考,我們是否願意再次承受這樣的傷痛?如果你的答案是否定的,那就該開始學着認識這個疾病,理解病患及其家屬困境,督促政府建置配套機制,並在各類專業工作者協助下,接納且友善對待他們。當他們都能有所歸,不致流離失所時,大家才能共享安全的社會。
●王以凡,基隆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主任調查保護官。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公司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