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委託律師跨海反擊 法院:暫時停止強制執行750萬元

汪小菲。本報資料照片

大S徐熙媛與前夫汪小菲官司不斷,汪小菲委託律師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否認欠她750萬元,並聲請停止執行,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汪小菲提供165萬元後,在訴訟程序終結前可暫時停止強制執行。

大S以調解筆錄爲執行名義,主張汪小菲沒有依調解筆錄約定給付,因此聲請對汪小菲強制執行750萬元,但汪認爲自己沒有違反調解筆錄之給付義務,徐女不得對他強制執行給付,他依法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爲免造成不可回覆之損害,也聲請訴訟終結前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