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臺置產講究「平等互惠」 港、澳人士限制大不同

▲越來越多港、澳人士愛上在臺灣生活,進而開始思索能否置產定居。(圖/記者張菱育攝)

記者黃靖惠綜合報導

越來越多港、澳人士愛上在臺灣生活,進而開始思索能否置產定居,根據臺灣現行法規港人在臺灣置產規定,如同本國人一般,只需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同樣可在臺置產,反觀澳門與臺灣因無土地權利平等互惠條件無法取得及設定土地權利。

外國人可否取得、設定土地權利,根據《土地法》第18條規定,須看外國人所屬國家與我國有無「平等互惠」條件。換言之,須享有同等權利,如日本准許臺灣人民取得日本不動產,則日本人也可在臺灣取得不動產。

如何確認兩地是否「平等互惠」國家,可以查詢內政部提供「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

至於港澳人士能否購置臺灣不動產?根據內政部函頒「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中,只要身份符合「香港居民」即能夠在臺置產。

何謂「香港居民」定義?內政部指出,必須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且除了可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護照外,不得持有其他地區或國家之旅行證照

大家房屋企劃研究室主任郎美囡說明,陸人在臺購屋會受「543條款」限制,而港人符合「平等互惠」條件,基本上是「臺灣人在香港怎麼買,香港人在臺灣就可以怎麼買」。

她指出,港人在臺購屋需準備的資料時,需附上土地登記申請書、土地權利變更及繳稅、互惠相關證明文件、買賣移轉契約書、土地所有權狀等資料,至於「較難申請貸款」,銀行端會看是否有在臺工作證明或永久居留證,就算可以貸款,也不會超過6成。

她說明,澳門土地大部分是政府所有,私人不能取得所有權,因爲不符合平等互惠,臺灣人在澳門不能買,所以澳門人在臺灣也不能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