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娃機大盜還嫌機臺CP值太低 15件竊盜搶奪案判刑6年
橫行雙北地區的娃娃機大盜,37歲男子張智豪落網後,經檢警清查至少犯下15件竊盜案、搶奪案,雖然辯稱他趕出家門後,工作不穩定三餐不繼纔會犯案,但還是被法院判刑6年,其中2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剩下3年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不過其實判刑前,張男交保出地檢署還持續犯案,嫌娃娃機CP值每下愈況,竟敢偷停車場。
今年4月,大臺北地區陸續發生多起娃娃機竊案,張男四處尋找娃娃機店,以萬用鑰匙、油壓剪等工具破壞娃娃機臺後,竊取機臺內現金,俗稱「小海螺」的藍芽喇叭。甚至在行竊時,被安裝有遠端監視器的機臺主發現,衝到現場阻止張男,雙方爆發扭打,張男竟然趁機將機臺主的機車騎走逃逸,竊盜變成搶奪。
警方循線在臺北市雙城街一出租公寓內逮到張男,現場搜出各式偷來的3C產品,以及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等。經過清查,張男光在臺北市,就犯下15件竊案、搶奪案,新北市部分還未計算。
張男辯稱,他因爲吸毒,被父母掃地出門,之後工作不穩定,經常三餐不繼,染上的毒癮又戒不掉,見路上無人娃娃機店林立,許多還有時下最流行的「小海螺」,若拿到網路上變賣,都能賣到不錯價錢,因此起意行竊。
只是張男還不只偷娃娃機,因不少娃娃機店裝有遠端遙控監視器,又機臺內的物品越來越多價值僅幾百塊錢,嫌CP值越來越低,乾脆改行竊停車場,足跡遍及臺北市萬華、大同區等,短短1個月時間就犯案12起,金額多達10萬。
臺北地檢署偵辦後,將張男分別以竊盜、加重竊盜、搶奪等罪嫌提起公訴。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張男坦承犯行,將張男判處共6年有期徒刑,其中2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另3年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