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城市更新,江蘇經驗好在哪裡?
□蘇木
近日,住建部發布《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可複製經驗做法清單(第三批)》,江蘇共有南京、蘇州、南通等城市的8項經驗入選,是入選經驗最多的省份。當前,我國城市發展已經進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時期。江蘇省的這8項經驗,爲城市更新過程中的績效考覈和資金激勵等相關問題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經過40年快速城鎮化過程,我國城市普遍面臨亟待更新問題,比如老舊小區設施陳舊、公共空間不足、一些建築的功能無法滿足現在的需求等。城市更新至關重要,但面臨着諸多困難和挑戰,如錢從哪裡來,政策怎麼制定,產權怎麼管理等,尤其是錢從哪裡來,是城市更新繞不開的問題。
這些難題如何破解?江蘇的做法,是對各城市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成效進行綜合評價和激勵,對那些做得好的城市,在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安排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等方面都會給予傾斜,還會優先支持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於老舊小區改造。這樣一來,城市就有了更大的動力去做好城市更新。
其中,蘇州市出臺了《蘇州市城市微更新建設指引(試行)》,圍繞6類空間,分類提出微更新目標、內容和技術指引。明確了4種微更新模式以及配套政策,其中包括支持存量建築功能轉換。蘇州支持各類實施主體利用存量建築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提升公共服務功能,允許臨時改變建築使用功能,建立功能轉換正負面清單,保持土地使用權和土地用途5年過渡期不變,明確其間免徵繳相關土地收益,過渡期滿後可恢復原功能、按年繳納土地收益續使用、一次性補繳地價款、永久調整用地性質。
南京市細化了產權辦理程序和路徑,讓產權管理更加清晰和規範。南通市設立城市更新資金超市,提供政銀企信息溝通對接、政策解讀和項目資金申報、優化資金申報審批流程等服務。江蘇各地通過這些措施,推動了城市微更新工作,讓城市的一些小角落也能煥發出新的活力。
城市建設,當前正在由增量開發轉向城市更新,但還沒有形成一套科學、系統的城市發展指標體系,要充分發揮“標準化”對於城市更新的支撐引領作用。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深化城市安全韌性提升行動”,就爲健康推進城市更新行動提供了指引。
所謂標準,是指科學、技術和經驗的綜合成果,包含許多成熟的先進技術和經驗,能夠推動新技術的發展。在城市更新方面,充分發揮先進經驗的統一規範作用,不僅能減少低水平重複建設,同時也有利於試點模式的複製與推廣,支撐城市高質量發展。包括江蘇省在內各地探索性的做法和經驗,在城市更新某些領域實現了局部突破,所以值得全國推廣。
當然,推進城市更新,既要標準化也要個性化。城市更新不能“依葫蘆畫瓢”,而應區分不同城市更新類別,進行分類施策。比如,歷史城區保護更新需要平衡保護和利用的關係,老舊城區更新改造面臨原有社會生態平衡的打破與重建,低效片區更新要讓土地的一分一寸有產出、見效益。希望各地加強溝通,加強示範工作經驗總結、交流推廣與成果轉化,形成一批有辨識度、有影響力的標誌性城市更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