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衝撞警車「以爲仇家上門」 法官因爲一件衣服採信...判無罪

桃園中壢分局今年2月間追捕卓姓男子涉嫌偷車,未料卓遇上警方圍捕卻開車衝撞員警擊破車窗將卓拘捕。(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卓姓男子今年2月間在中壢區竊取轎車,一路逃逸至蘆竹區停放路旁,中壢警方據報後一路跟蹤在蘆竹區中山路發現贓車,上前攔捕時,卓男開車衝撞警方,還造成員警受傷,警方爲防止卓脫逃連開2槍纔將卓制伏逮捕;卓男在地院偵訊時辯稱「以爲是仇家上門」,也不知道是警方圍捕,法官則以警方圍捕過程時其中1人未穿制服也未表明是警察身分,採信卓男辯詞,妨害公務部分判處無罪,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43歲的卓姓男子今年2月14日清晨6時許,在中壢區青園路竊取路旁停放轎車,得手後請身分不詳綽號阿華」男子打電話給車主威嚇:「你有沒有1輛銀色轎車,給2萬元就可以開回去」,車主隨即向中壢警方報案處理。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今年2月間追捕卓姓男子涉嫌偷車,卓開車衝撞警方偵防車,員警將卓男拉下車拘捕到案。(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中壢警方獲報後,當天中午在蘆竹區中山路發現失竊轎車,員警駕駛偵防車上前攔阻,卓男則駕車警車,員警爲防止卓脫逃,朝車輪連開2槍制止,並打破車窗逮捕卓男,過程有警員手臂受傷,偵防車也被卓衝撞導致鈑金凹陷毀損,全案偵訊後依妨害公務、竊盜與恐嚇將卓男送辦。

桃園地院法官審訊時,卓男坦承竊盜與恐嚇部分,依攜帶凶器竊盜罪,累犯,判處8月,另依幫助恐嚇取財未遂罪,累犯,判處1月15日,但妨害公務罪部分,卓則矢口否認,辯稱當日突然發現1輛轎車橫擋在他車前,有人大喊「下車」,當時「以爲是仇家找上門」,且對方車輛外觀看起來就是一般轎車,慌亂之際沒注意對方是否有穿警察制服,自己是通緝犯,當然會很緊張,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警察身分。

法官審酌,員警在拍打卓之車身,擊破車窗過程,卓聲稱都沒聽聞對方表明是警察身分,認爲卓主觀上不知對方是警察,更未察覺對方是警察公務車,其所爲顯非蓄意衝撞公務車,難認有妨害公務故意,因此判處卓妨害公務罪部分,無罪,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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