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以「釋憲文」爲名 王金平:沒看過這樣的名稱
行政院版同婚專法出爐,草案名稱確定爲「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若立法院通過此案,未來同性伴侶可結婚、繼承。對此,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笑說,以大法官釋憲文爲名的法案好像在他任內沒有看過,但強調他支持同婚專法用中性的名字,避免社會再起衝突。
王金平回憶,在他擔任立法院長任內好像沒有看過有一部法用大法官釋憲文作爲法案名稱的一部分,大家在同婚專法的名稱上有很多的想法,有國外的案例是在法案名稱前加上「兩性」,是更爲中性的做法,他認爲名字當然愈中性愈好,不但社會的接受度比較高,也減少衝突。
長期支持婚姻平權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則女表示,對行政院版草案雖不是很滿意,但事實上可以接受,更重要的是法案的實質內容,可保障同志婚姻自由、既有子女的權利,「我覺得這部分應該給行政院一個肯定,因爲的確是非常、非常的不容易。」
立法院法制局也認爲草案這樣的名稱可行,未來草案送入立法院後,所討論的焦點預料將聚焦於同性伴侶的登記名稱(配偶或伴侶)、健保、收養、繼承,以及伴侶關係結束後的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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