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糾紛爆粗口 罵人「婊子」吃罰單
亂罵髒話,小心吃上官司!新北市張姓父子與劉姓男子因爲一場停車糾紛吵得不可開交,張姓父子一氣之下,竟然當衆脫口辱罵「婊子」、「狗孃養的」等不雅字眼,讓劉男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板橋地院認爲該父子檔已經觸犯公然侮辱罪,分別開罰兩人4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
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59歲張男與30歲的兒子今年2月11日上午8時左右,在新北市中和區1家豆漿店附近,與劉男因停車糾紛起了口角,雙方你來我往、互不相讓。最後,張男氣不過,直接在大庭廣衆之下,辱罵劉男「婊子」(臺語),兒子則在一旁幫腔,跟着嗆對方「狗孃養的」等語,令劉男感到備受污辱,因而控告父子倆妨害名譽。
張姓父子到案時坦承犯行,檢方依涉犯公然侮辱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官查出,張姓父子都有前科,審酌兩人僅因細故,竟用不雅字眼公然侮辱告訴人,至今仍未和解,因此依公然侮辱罪,將父子各判處新臺幣4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